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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上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8-06-04

关于上报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文号: 建办建字〔2018〕18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
  为有效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2017〕20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已经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附表一的形式上报。我厅审核后将作为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正式发文公布,同时公布实施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企业名单。
  二、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虽未签订合同但已确定将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附表二的形式上报。我厅将作为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备选项目,待其正式签订合同后适时发文公布项目和实施企业名单。
  三、对于已经完成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其经验和做法并上报。我厅将选择咨询成效显著、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立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示范项目库向社会推荐,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6月6日前将附表一、二上报至省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附表: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一)(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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